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

一業兩管不合時宜

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發表報告,狠批相關財金官員失職之外,還點出當前監管制度有缺陷,不能保障投資者利益。 證監會主要職責是規管本港證券行業,但銀行旗下證券業務卻除外,由金管局直接管轄,如此一業兩管制度,容易產生互相卸責的問題,引致弊端叢生。

證監會著眼點維持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保障投資者的利益為首要,而金管局則看重金融業,維持銀行體系穩定,最重要的是銀行要有充足資本比率,自然會忽略銀行向客戶推銷金融產品的手法是否有問題、是否有違規,雷曼迷債事件便是在不健全的一業兩管制度下發生。

一業兩管制度根本不合時宜,銀行業走向以金融超市方式的經營,除了傳統的存貸業務,賺取了息差收入之外,非利息收入也佔銀行盈利的重要部分,例如證券業務與金融、保險產品等佣金收益,再加上強積金業務,令銀行成為金融產品重要的銷售平台,涉及證券、保險及強積金,目前銀行流行交叉銷售,現有監管制度不能與時並進,造成漏洞百出,當局應該汲取雷曼迷債事件的教訓,從速檢討現行的監管制度,是時候考慮成立超級監管機構,覆蓋銀行、證券、保險及強積金等行業。

據資料顯示,雷曼迷債違規銷售的投訴個案中,9成都涉及銀行,券商所佔比率有限,若然銀行的證券業務繼續由金管局管轄,擔心類似雷曼迷債的事件會歷史重演。 雷曼迷債合共3至4萬名苦主,事件難免對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聲譽有負面影響,期望當局能夠痛定思痛,下定決心改革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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