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信錯恒生 買外幣收息失身家
大東電報局一名8旬退休員工,聲稱誤信恒生銀行職員,把畢生積蓄百多萬,以抵押資產形式,向恒生申請近 400 萬元透支額,加大做紐元外幣定存,但08年金融海嘯令外幣匯率急跌,令九成多存款被迫「填」,他現時須靠綜援度日。老漢不甘損失,昨入稟高院向恒生追討 170萬元及利息。
採訪:法庭組
與訟人恒生銀行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銀行不便評論。
做紐西蘭紙定存
原訴人陳志強(81歲)並沒有聘請律師,自行用中文撰寫訴狀書。入稟狀指,他70年代已是恒生銀行的客戶,60歲時離開任職的大東電報局(現時的電訊盈科),拿了兩筆退休金合共110多萬元,存放在他一直十分信任的恒生銀行,而最簡單又可靠的投資,是買外幣存放在銀行收取高息。
陳志強昨在長沙灣元州住所,對本報記者表示,自1990年退休後,恒生長沙灣分行一名經理替他辦理「優越理財卡」,並建議他做紐西蘭外幣定存,指投資100萬,續期時只須拿出 90萬便可,利息高且無風險,不料到後來銀行要他動用100萬元補倉,單是付欠款利息,每月便要4,000元。到最後戶口中原有的140萬元積蓄,竟用掉130多萬來填數,餘款剩下不夠10萬元,惟有向政府申領綜援,解決生活所需。而多年來他為此飽受精神痛楚。
陳志強在狀書中指,他一直以為恒生替他這名老客戶做的紐幣定存十分穩妥,他本人專注大東工作,不懂得投資,只知紐幣利息比港幣高。05年他收到第二次退休金 80.9萬元後,銀行職員告知可幫他申請貸款來多買外幣定期,多收些利息,他因年紀大看不清申請表上的小字,一切文件簽署事宜均交由職員代勞,然後由他本人簽名,但職員卻無給他文件的影印本。
銀行貸款竟寫做生意
08年10月16日,年屆 77歲的陳志強到恒生提款,發現戶口可用餘額只得 96,590.1元,職員解釋他欠了透支額,要用存款還錢。後經友人查證,原訴人才得悉05年7月至06年11月間,其透支額度由 142萬元分級遞增到 400萬元,利息由P加2.25到P加8不等。
早已退休的他,更不滿其中一份申請書上開列的貸款用途竟是「做生意」,令他十分驚訝,質疑銀行為牟取利潤,害他盡失老本,晚境淒涼。
入稟狀編號:HCA 140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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