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星展6.5億賠雷曼苦主逾六成投資者獲百分百賠償

星展6.5億賠雷曼苦主逾六成投資者獲百分百賠償


【本報訊】雷曼投資者再獲金融機構承諾賠償,證監會及金管局與星展香港達成協議,星展將向透過該行購買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其中逾60%的較低風險投資者,連本帶息作百分百賠償,涉資約6.51億元。以金額計,是繼中銀香港(2388)後,本港銀行第二大的雷曼相關投資產品賠償方案,賠償比例亦較之前六至八成為高。記者:呂雪玲

星展是本港銷售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份額最大的銀行,佔比約一半,故是次和解協議頗具參考意義。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稱,是次協議可為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其他分銷商提供指引。

已和解客戶獲補差額

星展共向約3400個客戶賬戶分銷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當中涉及4380宗交易,款額約13.16億元。星展是次建議主要針對賠償予在購買該等債券時,被星展評為屬可承受低至中級風險的客戶,佔比約63%或2160人,總額約6.51億元。賠償額的釐定為債券投資總額,加上該筆投資總額在投資期間原可收取的定存利息,再減去已支付予客戶的債券票息。

該些早前已與星展達成和解的低風險客戶,亦可獲補發款項差額。至於其餘近40%被列入可承受較高風險級別的客戶,則進入加強投訴程序,星展將覆核有關投訴。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已要求星展去信合資格客戶,給予他們60日時間考慮是否接受方案,若接受,星展須於30日內將款項歸還客戶,除非有關個案涉及欺詐等行為,否則金管局將不再跟進相關投訴。若客戶不接受方案,又或不符合資格的客戶在加強版投訴機制下仍解決不了事宜,金管局仍會繼續調查。

其他銀行調查仍在進行

對於渣打及花旗等會否有機會作出類同賠償方案,韋奕禮重申,其他調查仍在進行中。去年12月,大新及豐明銀行就銷售雷曼定息保本票據作出回購,是首次就雷曼迷你債券以外的雷曼產品達成和解。

星展表示,這次是在不承認責任基礎上,以重視與客戶的關係及考慮香港金融制度利益大前提下,提出解決方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歡迎有關協議,認為是苦主一直鍥而不捨的功勞,並指證監及金管局應借此個案,重新考慮將其他迷債產品等賠償由過去的接近六、七成調高至百分百,令所有苦主得到公平對待。對於星展突然作出百分百和解,他不排除是該行有意藉此逃避被追究不良銷售的法律責任,因該行的違規銷售投訴個案甚多,已有兩位僱員因此被懲處。

港銀行就雷曼相關產品賠款

中銀香港涉款:40.47億元

星展香港涉款:6.51億元#

大新涉款:5.58億元*

永亨涉款:3.57億元

富邦涉款:3.33億元

創興銀行涉款:2.88億元

交行涉款:2.05億元

東亞涉款:1.41億元

大眾涉款:0.43億元

資料來源:銀行公告及08、09年年報

註:除星展外,其他銀行的賠償主要關於回購迷債

#另星展集團曾提出在星港兩地就雷曼票據賠償3.62億至4.14億元

*包括大新及豐明回購雷曼定息保本票據


15 Jul 2010

0 則留言:

發佈留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