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星期五

天津投資者告滙豐推售不適當投資產品 索償近4千萬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經營貿易的天津齊維寶夫婦,現入稟高院控告滙豐私人銀行(瑞士)(下稱滙豐)銷售投資產品失當,向他們推介不合適的複雜兼高風險的股票掛鈎票據(ELN)及股票累計期權(Accumulator)產品,又無向他們解釋清楚。結果515萬美元投資,只剩約5.9萬美元。齊氏夫婦現向滙豐追索差額損失約509萬美元(約3,971萬港元)。

齊維寶只諳有限英文,其妻成義從更完全不懂,他們早向滙豐表明並無投資證券及衍生產品的經驗,2人育有一名患自閉症兒子,僅能承受中度投資風險。然而,滙豐在07年3月至12月期間,竟建議他們購買19隻ELN及30份Accumulators合約。

齊氏夫婦2010年11月曾到滙豐中環總部示威,滙豐當時隨即控告齊氏夫婦,禁止他們誹謗及示威。同年12月雙方就示威一事達成共識,齊氏夫婦同意禁令。當時高院法官亦建議齊氏夫婦循法律途徑解決投資糾紛,指示威未必最有效。



控匯豐誤導投資雷曼 天津夫婦追3900萬
2012年5月24日

【明報專訊】獨子是自閉兒,於天津經營化工原料貿易生意的夫婦,聲稱於07年3月獲匯豐私人銀行職員邀請來港,向兩人推銷風險極高的雷曼相關Accumulator產品,卻訛稱產品符合兩人低風險投資的要求,結果夫婦蝕去近4000萬元積蓄。夫婦日前入稟高院向銀行追討損失。
原訴夫婦齊維寶及成義從,入稟控告HSBC Private Bank (Suisse) S.A.,入稟狀透露,齊維寶略懂英文,其妻則完全不懂。06至07年間,兩人在天津與被告一名黃姓客戶經理見面,談及投資取向,當時夫婦告知黃積蓄都是從事化工原料生意儲下,二人只有一名患自閉症的兒子,投資股票經驗很淺,表明只接受低風險投資產品。
07年3月,兩人應黃邀請來港洽談,當時一名沈姓職員與兩人接洽,沈亦知悉兩人投資意願,並指可投資300萬美元,每年可得7%至8%利潤,據當時評估,被告將兩人評為中風險投資者。
後授權購極高風險產品
原訴指出,沈向他們說「如果不選擇專業投資者這條路,很多好的投資產品也做不了」,後來沈獲兩人授權買入9項極高風險的股票掛票據,及後一名薛姓理財經理代替沈,更建議兩人買入雷曼相關產品,並先後兩次叫夫婦增加投資額至515萬美元,但沒解釋產品風險。金融海嘯後,兩人投資只剩下5.9萬美金,扣除餘額興訟追討逾3900萬元。
【案件編號﹕HCA8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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