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

葉劉淑儀女士


於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研訊發問
2009-03-20

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
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立法會會議廳向證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教授取證的公開研訊

第一輪提問
葉劉淑儀議員 :多謝主席。局長,如果本會或社會整體要追究責任,其實你無須如此驚慌,因為你在2007年7月才上任,這些產品在你上任之前已經開始賣。為甚麼會批准這些產品在香港賣,不關你的事。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你在上工後怎樣扮演你的角色。當然,問題可以這樣說,既然銀行的證券業務多了這麼多,你有沒有提高警覺,預先去想銀行的銷售是否過分、產品是否適合市民購買?我們可以說你沒有"先知先覺" 這也許對你不太公平,因為這世上先知先覺的人不是很多。但是,我想問了一個較具體的問題,這就是雷曼在9月15日申請破產,16日你已經跟我們的監管最高層舉行會議,見過面了,你是否承認你只關心市場的穩定,你聽取那些巨頭的報告,以及有沒有銀行承擔過度風險,但完全沒有想到有多少產品已售予市民,他們蒙受多少損失,對社會有甚麼影響?你是否承認你完全忽略了“保民”這方面?

主席:局長。

陳家強教授:議員,多謝主席,多謝議員。我想你說的是某個會議的紀錄。關於該會議紀錄,我們是在討論當時金融市場的情況,當中並無就雷曼的事情作出討論,但這不等於我們沒有在其他機會作討論,因為在雷曼剛出事時,我們已立即知道有結構性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我們已經知道有關數目的情況,我們當時已立即請監管機構盡快向我們分析情況和研究怎樣處理情況,這是同時進行的。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如果你說那個會議是討論市場的整體穩定,所以你首先要考慮的不是有多少人買. . . . . .在邏輯上說不通,因為如果政府舉行會議研究藥業的監管,它沒理由不會想到某間藥廠可能賣了甚麼藥物 – 你也知道,西方銷售某種藥物出了事,對嗎? 我想問局長,你何時才知道有多少萬人買了這些產品,牽涉多少錢? 大概何時才知道?

主席:局長。

陳家強教授:主席、議員,我記得人數是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才知道的,時間我已記不起,數目則很快知道,數目應該是雷曼出事. .. . . . 日子我記不起,應該是在星期一晚上,當日應該是公眾假期,星期一晚上,在第二天上班前,我們已經知道該數字。我們當然知道人數相當不少,但我們沒有正確數字,銀碼我們是知道的。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局長,你既然知道金額很大,無論是站在愛民如子的立場,關心市民如何承擔損失之外,或在政府的立場,減低政治的傷害,你即時想過甚麼方案呢?

主席:局長。

陳家強教授:主席,我想澄清一下,這個問題牽涉雷曼事件發生後政府需要處理的工作,這跟我們今天討論的制度問題是不是有關? 我樂意回答這個問題,我只是想澄清這個問題是否有關我們今次的討論。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他想問你,你的問題怎樣和今天討論的範疇扯上關係?

葉劉淑儀議員 :甚麼? 對不起,主席,我. . . . .

主席:局長,你想. . . .

陳家強教授:我回答吧,不要緊。主席:我相信你應該回答這個問題。陳家強教授:不要緊,我. . . . . .主席:我以為你想問她. . . . . . 我認為你應該回答這個問題。

陳家強教授:不要緊,我盡量回答,因為我們今天討論的是制度或政策,但如果是說雷曼發生的事情,我想我需要很多時間準備,才可把所有事情向議員報告。但是,雷曼事件發生後,我們已即時向證監會索取資料,即時決定、瞭解那些資產的狀況、在哪里,以及當時雷曼的倒閉對投資者的影響,法律上的問題,我們已即時到證監會向他們瞭解,然後要求他們向我們報告。這應該是. . . ...如果我沒有記錯,應該是第一天上班已經跟證監會說。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那麼,局長,你何時才想出這個回購方案? 是否你想出來的呢? 以及. . . . . .根本現在已證實這是不可行的方案,你如何向這些市民交代? 你應該有責任提出多些方案,如果一個方案不可行的話。已經證明不可行了,對嗎?

陳家強教授:主席,回購是不是這個時候說呢? 我. . . . . .主

席:我不是要你說內容,我相信議員是想問你當時提出的意見,她問你有沒有提過任何意見,她是問你有沒有類似的意見或有沒有你個人提出的意見。其實,我剛才也問過你,有沒有做過任何特別關注的. . . . . . 是你認為應該立即要做的,響了號,紅燈已全部亮起,警號已經存在。我相信這方面的問題你需要回答。我不是問你回購的內容,那是不同的,那不是今日的範疇,但她問的是,類似是有沒有其他應該由你提出的建議,你有沒有提出呢? 我相信這是這個問題的方向。

葉劉淑儀議員:是的,作為問責官員. . .

主席:我認為你要回答,局長。

葉劉淑儀議員:. . . . . . 你知道牽涉龐大金額,便應該考慮怎樣解決問題,對嗎?

主席:局長,我認為你要回答。

陳家強教授:關於回購的情形,當然,我們應該. . . . . . 這樣說吧,我們向監管機構瞭解之後,我們花了一段時期才知道產品的情況,包括它們的抵押品等各方面的情況。我和我們的同事商量之後,覺得這個回購方案可以提出讓銀行考慮,所以在那個情況下(鐘聲響起)作出那個提議。

第二輪提問

葉劉淑儀議員:多謝主席。我也是跟劉慧卿一樣,先想跟局長說,我們看過你那兩個最高層的委員會的會議紀錄之後,都覺得根本沒有甚麼敏感,市場敏感,根本看不出有甚麼保密的需要,因為即使有甚麼敏感,也是6個月前的事,現在已經是明日黃花o 我的感覺是,你要求保密,只不過想保護官員,因為一看下去,只覺得你們甚麼都沒有做到,沒有關心投資者及小市民,真的很難看。這點我要記錄在案。局長,你剛才也承認,保障投資者是你的責任,對嗎? 那麼,我想問你,其實你的情形,當日的情形是否真的. . . . . . 因為收到很多投訴,立法會又要迫問了,又有這麼多人上街,你才去瞭解有多少人投資,以及想出回購方案出來。我不是要跟你討論回購方案的細節,而是我想說,既然你想出這個回購方案,其實你不是有誠意解決問題,你只不過想把問題推卸到銀行身上,以免大家追究官員。你是不想,政府不想承認責任,其實是否這樣? 其實你一直回答問題,你剛才的態度也是,制度沒有甚麼問題,政策沒有甚麼問題,要有少許修改,政府沒有甚麼做錯,所以你的回購方案,你推卸在銀行身上而它們不接受,其實你並非有誠意解決問題,你們只是想脫身,對嗎? 你是否同意?

主席:局長。

陳家強教授:主席、葉劉淑儀議員,我是很不同意這個看法的。我可以跟大家說,雷曼倒閉之後,我們是很關心這件事情,我們很關心投資者的損失,而我們基本上是用了很多方法想瞭解如何可以幫助投資者,所以我們所有的做法、所有的提議,都是基於這情形。這不是說甚麼脫不脫身,說真話,如何脫身呢? 說真話,如果要做這件事,我一定要為了投資者的利益做我的出發點。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局長,我很高興聽到你說你這麼關心投資者。既然你的回購方案不可行,我跟銀行談過,它們很多也有情緒,覺得政府也要負上一些責任。然後,我跟好幾位議員找你. . . .主席:我想,我們不要問回購或者. . . . . .

葉劉淑儀議員 :他的責任嘛,保障投資者. . . . . .

主席:因為不是我們這個I、II、III 的範疇。

葉劉淑儀議員 :. . . . . . 主席,這是他的責任,他如何保障投資者。

主席:你轉變一下提問的方式,因為你現在是到了第V個範疇。

葉劉淑儀議員 :我現在也要間,局長,既然我跟幾位議員來向你介紹另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案,為何你想也不想? 你很快便拒絕了我們。還有,你拒絕了我們之後,現在六個多月了,你作為問責官員,你再有甚麼方案幫助投資者解決問題? 你還有甚麼“橋”?你是否承認你根本沒有“橋”?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不好意思,這又是範圍第V。 你看一看,因為我們給局長的傳召中,寫明I、II、III範疇的,你現在問了第V,我相信. . . . . .

葉劉淑儀議員 :我問他如何保障投資者嘛,為何不可以問?

主席:我不想在這里討論這問題OK ? . . . . . .

葉劉淑儀議員,你不可以討論現. . . . . . 不可以這樣問,我主持會議OK ? 你不可以問,因為有範圍,現在超越了,我便提醒議員,就是這意思。

(有人插話)我不想在這里討論這問題,好嗎?

葉劉淑儀議員 :我們要在這里尋找真相. . . . . .(有人插話說: 局長是不會再回來的了! )

葉劉淑儀議員 :政府如何履行它的責任,要保障投資者嘛。如果他又不能預警,又不能善後,那麼他做甚麼? 收30萬人工1個月。

主席:OK,你可以就看I 、II 、III的範圍再問下去。

葉劉淑儀議員 :我覺得這是問題的一部分. .

主席:這傳召是寫明I 、II 、III範疇的,給他的傳召寫得很清楚的。

葉劉淑儀議員 :主席,我覺得你的裁決不公道。如果你不讓我間,我沒有法子,但我記錄在案,我不服。

主席:第V、VI個範疇是關於向投資者提供的協助及回購等,大家有文件在這里,文件是SC(1)-L3,有在這里的,請你看一看。

葉劉淑儀議員 :無須. . . . . .我看過這份文件。

主席:傳召寫明是I 、II 、III範疇的,我們要跟著這個的。

葉劉淑儀議員 :主席,我不服,我要記錄在案。

主席:沒有問題。O K 。

葉劉淑儀議員 :為甚麼呢? 這是真相的一部分,問責官坐在這里做甚麼? 又不能預警. . . . . .

主席:你提問題,好嗎? 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 . . . . .那麼,他如何善後?

主席:請你提問題。

葉劉淑儀議員 :我的問題就是,局長在保障投資者方面還有甚麼良策? 只是這樣而已,為何不可以問?

主席:這樣說可以,你可以回答她這個問題。

葉劉淑儀議員 :怎會不可以問? 你有甚麼良策,有甚麼" 橋" ?

主席:要看你怎樣間,我也說要看你用甚麼方式間,我不是不讓你間,是以甚麼方式間,對嗎? OK ?

陳家強教授:葉劉. . . . . .

葉劉淑儀議員 :我已經問了,我剛才問他還有甚麼“橋”嘛. . . . . .

主席:局長,你是否有甚麼回應?

葉劉淑儀議員 :主席,是你總不讓我問. . . . . .

陳家強教授:葉劉淑儀議員,我可以跟你、跟大家講,政府在這方面仍然是不斷努力,還有......

葉劉淑儀議員 :六個多月了,局長. . . . . .

陳家強教授:還有的是. . . . . .

葉劉淑儀議員 :現在人們經常上街,影響政府的民望,你知不知道?

主席:或者你先讓他回答,或者你讓他回答啦,

葉劉淑儀。陳家強教授:還有的是,證監會和金管局是就著這些投訴個. . . . . . 這些可能是違規個案的情況作出調查。我們現在當然是等. . . . . . 希望調查的結果是能夠達到一個令問題有解決的方法。

主席:OK。葉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這樣答便等於沒有答了。事實已擺在面前,政府是沒有能力解決問題。

主席:局長。

陳家強教授:我不同意,葉劉淑儀議員。我覺得我們在現時的制度里,我第一次也提過,在目前的制度里面,我們是有一套監管銀行。或者是一個券商銷售的時候,我們是有監管行為的,加上我們是有懲處和調查的權力。這是整套制度,所以我覺得現時的制度仍在運行,我希望大家要抱著一個. . . . . . 我也很明白大家很關注這件事情,但我們要相信執法機關是要根據它們的規. . . . . . 法律的基礎上去執法的。

主席:葉劉淑儀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但事實擺在眼前,六個多月過去了,銀行一間也未查完,許多人得不到和解,這樣多人上街,對嗎? 你分明是沒有解決。局長如何講也沒用。我不會再問的了,主席,浪費我的時間。

4 則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上午1:44 , Blogger hanhoco 說...

In fact, 立法6名泛民主派成員 and 葉劉淑儀 have agreement to「闖」Police Commercial Crimes section to arrange police investigate of 銀行有違規銷售雷曼產品,criminal 銷售手法 and search the banks for evidence of more than 500 cases of frauds, so 和解 are not needed thru HKMA。And these datas from HKMA are required to help police to search those banks managers that involved in bank frauds and had committed commercial crimes similar to CITIC frauds case, unless they indicate that they were under orders from senior management from banks, these managers have a very good possibility that they have committed the offense of frauds cases and be indicted. In some banks such as Shanghai Commercial Banks , some managers have just disappeared from the banks with new managers now in charge of banking systems.

事主的索償can be followed later for the punishment of banks frauds thru SFC that are of three times of sum of money involved and have their investment licences invoked for one year unless full compensations are arranged by banks thru agreements.

 
2009年4月28日 上午5:23 , Blogger hanhoco 說...

Regina Ip has informed Lehman Victim group that five cases are now in 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cecution and nothing has done. HK government is now using every delaying tactics to cover up the Lehman bank frauds with help of HK government

 
2009年5月5日 上午5:43 , Blogger hanhoco 說...

任總葉劉度橋相助 雷曼事主轟錯幫手 /李先知


【明報專訊】昨日不少報章都刊登了兩張取材自立法會雷曼聆訊的新聞相片。其一,是一名中年婦人在立法會公眾席上激動地站立起來,指罵正出席聆訊的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包庇銀行」、「冷血」等等;其二,是愁眉深鎖、一臉無奈的任志剛。有知情者看罷這兩張圖片後,慨言雷曼事主這回罵錯了人,因為如今有不少有心人正在幕後奔走,試圖促使銀行賠償給一眾因銀行不良銷售手法而蒙受損失的雷曼迷債投資者,其中一人正正就是相中的任志剛。另外,政壇耳語透風謂,立法會內的幾名獨立議員近日也試圖向銀行公會高層條陳利害,希望他們讓步,盡快解決事件。

本欄早在兩周前已預告了,隨一年一度的「七一遊行夢魘」提前來到曾班子中人面前,19家雷曼迷債銷售銀行勢必會承受更大的政治壓力,因有人矢言要銀行在6 月前跟證監會達成和解,以解決事端,進而撲熄足以鼓動市民上街的一大政治火種。事實上,情勢正按這個劇本發展。君不見,中銀香港前晚便在最新的季度業績回顧中首次證實了,「最近已與相關監管機構開始討論有關本集團分銷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事宜」。

知情者明言,中銀香港與監管機構的和解談判才剛剛開始,所以很難預計能否談出結果來。不過明眼人都不難看到,若非中銀也有意和解,又怎會在此時有上述披露呢!

由於早陣子負責監管銀行的金管局已一再宣布把有表面證據涉及不良銷售手法的個案轉交證監會跟進,因此不少人都誤以為,如今只是銀行與證監會在談,但官場耳語透風謂,實情是,金管局一直也有參與兩者的談判,因為證監會在決定向銀行作出任何懲處時,都會先諮詢金管局的意見。亦正因如此,原來任志剛一直都有在幕後奔走,設法促使銀行與迷債事主或證監會達成和解,目的當然是希望銀行能盡快向「受害人」賠償。可惜,這些努力只能做,不能說。即使被人指罵「冷血」,也不能反擊。為官之難,不言可喻。

政壇耳語又透風謂,另一班有心人則是葉劉淑儀、陳健波、梁家騮、黃宜弘、林健鋒、梁君彥和梁劉柔芬等7名獨立議員。早前,葉太曾提出「政府參與部分出資」的和解方案,但遭到政府拒絕,於是7名議員一再試圖向銀行曉以大義。詎料,不旋踵證監會便與新鴻基證券達成了百分百賠償的和解協議,令銀行根本不願意再循此路想下去。

葉太昨日透露,近日當一眾獨立議員與銀行公會再度密商時,對方不但不願意主動和解,而且直接批評香港政府並沒有像新加坡政府那樣落力迫使身為迷債信託人的美國匯豐,與美國雷曼清盤人講數,令迷債背後資產遲遲未能出售。葉太稱,她會要求政府加大力度向匯豐高層施壓。

接近匯豐的消息人士則辯稱,雖然該行未正式委任接管人接管迷債資產,但匯豐已跟候選機構商討細節。而且跟雷曼清盤人的和解談判前期工作也在進行中,例如匯豐已經委任了一名財務顧問,替迷債兩份信貸掉期合約(CDS)估值,以便日後與雷曼清盤人商討解除CDS合約代價時,可以有一定的依據。

另外,有知情人士分析謂,匯豐在處理迷債時顯得格外小心,一大因素是因為民主黨早前協助了部分迷債事主在美國向匯豐及雷曼興訟,令到匯豐在衡量如何與雷曼清盤人談判時多了一重顧慮。例如日後匯豐委任的接管人,一旦與雷曼清盤人達成協議,從迷債抵押品中抽取若干資金來作為解除CDS合約的「分手費」,隨時會成為日後事主興訟的「另一條罪狀」。

看來真的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文﹕李先知

 
2009年5月13日 上午4:56 , Blogger hanhoco 說...

葉劉淑儀對陳偉業議員動議之“要求全面改革香港金融管理局”議案發言
2009-05-06


葉劉淑儀議員於2009年5月6日立法會會議上對陳偉業議員動議之“要求全面改革香港金融管理局”議案發言:

主席,首先我想多謝陳偉業議員提出今日這個辯論。雖然我不是完全認同社民連對金管局的立場,但我是贊許陳偉業議員提出這個議案背後的危機感。

因爲正如陳偉業議員提出,其實香港的金融業是面對很多危機的。陳議員有提到中央政府最近宣佈了上海會成爲一個國家的國際金融中心。當然社會上可能有一些人士認爲因爲上海缺乏香港完善的法制,是沒可能和香港相比的。但事實上有很多財經專家的看法就絕對不是這樣的。譬如我手上有一份4月份張五常教授談經濟的文章,他說其實上海不用等到2020就能成爲國際金融中心。只要中央政府做兩件事:1)解除外匯管制;2)搞好人民幣。上海的陸家嘴就及時可以成爲一個可以挑戰華爾街的國際金融中心。不用説香港「冇得fight」,連華爾街都未必能戰勝上海。張教授特別指出幾點值得我們思考:他說上海的太陽比香港早出一個小時,雖然大家是同一個時區,但上海可以比香港早一個小時開股市,這已經可以有一個領先的優勢。另外,長三角的工業發展遠勝珠三角,而金融人才張教授亦認爲上海勝。另外他提及一個成爲國際金融中心的最重要條件就是貨幣。香港的問題就是我們的港元沒有自己的面目,而人民幣就很大可能將會成爲國際的硬貨幣,將會得到過去英鎊或者今日美元這樣的地位。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其實香港很難比擬…… 我剛才留意到署理財政司林太有提及香港要與上海互補。其實香港的路向不止是互補,而是應該考慮如何強化自己成爲一個輔助性的國際金融中心。

在面對這麽強大的挑戰之下,我覺得我們的金融業的發展以及我們的監管機構實在應該好好地檢視,以認識現在到底是出現了什麽問題。我當然同意林太及很多議員都提過的,金管局其實並不只是依靠任總裁本人。他手下的人員在過去對穩定香港的金融體系都有很大的貢獻。但制度上亦有很多令人不滿意的地方。例如正如很多同事說過,有什麽理由特首都有任期的限制,而任總卻沒有?格林斯潘都有,好像是7年一任,並要國會通過。有什麽理由一位人士可以操縱金管局16年之久?當然剛才很多同事提到任總如何擊退大鱷的豐功偉績。但不要忘記作爲一個前政務官…… 有哪一位政務官能做一個職位16年?如果能做16年的話,就算不是神童,都起碼能夠應付地綽綽有餘了。是不是等於一個人在16年之後他勝任有餘他就是一個超人呢?關於這一點個人的因素我不想評論…… 但我覺得制度最大的毛病就是引致後繼無人。如果16年都是盤踞一個職位,不單止會擁有最多的專業知識,本地的金融體系或者國際的金融機構例如國際貨幣基金,或者是世界銀行,那些人事網絡都會是一個人擁有。這對我們培育下一代金融領袖是絕對有問題的。所以我當然明白政府在目前的環境一定不會考慮提交一條關於金管局的條例給立法會審議,但我覺得政府應該自動去改革這些制度上的缺點,去加強金管局的制衡。至於總裁的任期…… 委任的制度不僅是關乎總裁,其他高級人員的委任透明度以及他們投資申報的透明度都值得關注。剛才我聽到林太說,他們的投資申報都是可以與公務員甚至問責的局長看齊。但事實上,我有一位立法助手最近去金管局查詢過總裁及高級人員的投資資料。結果查了一個半小時,是什麽都找不到的:圖書館沒有、網上沒有,甚至當他去查詢的時候,金管局的職員覺得錯愕:爲什麽我們人員的私人投資資料你們要關心呢?這種不對公衆問責的精神是值得我們批評的。

另外我要提出一點,亦希望政府關注的就是正如最近有一份新聞報導,特區政府又流失了兩位政務官給這種公營的非政府機構。其中一位又是去了金管局。自從金管局93年成立以來,我數過起碼吸納了11至12位我們優秀的本地或外籍政務官。而且這個流失是單向的,就是因爲金管局有這麽豐厚的薪酬。這一點我覺得特區政府真的要重視,怎樣彌補我們人才的流失。而且要加強對政務官的德育,令他們不只是看薪酬多兩倍就跳槽,即加強他們對社會服務的使命感。好像外國格林斯潘、貝南奇、或英倫銀行的央行行長那樣,雖然在央行的職位使其蒙受很大的壓力,而且薪酬亦不多,都要有一種服務社會的使命感,而不是斤斤計較其薪酬。

主席,我會支持陳偉業議員的原議案以及涂謹申議員的修正案,而對黃毓民議員的修正案我是會棄權的。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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