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立法會否決修訂專業投資者定義的議案

立法會否決修訂專業投資者定義的議案
[16:15] 2011/11/30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立法會否決甘乃威議員提出,修訂證券及期貨規則有關「專業投資者」定義的決議案。修訂建議「專業投資者」為每年進行交易不少於40次,並且活躍交易2年以上。甘乃威指,部分雷曼迷債苦主因被界定為「專業投資者」,未能在回購方案中受惠。多名議員認為證監會正就修改定義作諮詢,反對有關修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反對修訂,指建議可能導致要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作相應修訂,且由於有關修訂會導致刑事制裁,草擬條文要與法定條文水平相符,以提供高度法律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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