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hk coverup of bank fraud in DBS Constellation Notes)
Ms. Karin Finkelston
Director
E-mail: kfinkelston@ifc.org
有關註冊機構: 星銀
有關行政主任: Sunny
Richard
Sion
有關產品 : Constellation (Lehman-related) Credit Linked Notes (“the Notes”) Notes 有關期間 : 由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
主管人員 : Ivy, Sammi, Carol, Alex, Albert, Charles, Leo
1.行政簡報:
1.1這報告提議金管局應該查閱此案件有關星其三個前行政人員Sunny , Richard, Sion,他們都是負責監督銀行有關的規範活動:包括第一類證券買賣及第四類提交予證監會報告有關證券產品,現建議並考慮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向他們採取處分行動。
1.2此調查報告結果涵蓋兩點主要議題:
(i)DC在2009年8月20日, 2009年8月24日及2009年11月5日的裁決(準DC會議)關於銀行在其銷售CLN票據給其客戶時的系統出錯;
(ii)有關銀行對其產品未有做到盡職審查及其職員培訓不足之處。
(I)準DC會議的裁判及再進一步調查工作
1.3在準DC會議, DC已有了一個概念就是對銀行及其三個前行政人員根據以下兩點的初步印象:
(A)沒有履行給予客戶一套完整的章程,即發行章程Programme Prospectus, 章程Issue Prospectus及有關適當的附件;
(B)銀行在其銷售過程的缺失違反證監會的操守準則及票據發行人的要求規定。
1.4議題(A)關於銀行系統及其職員缺失出錯,在之前的調查已揭露了銀行一眾相關人士(相關人士)沒有跟隨銀行的內部規定給予客戶章程, DC確立了其觀點就是銀行未能引入足夠及清晰程序及提供足夠監督去確保遵從票據發行人(在以下第2.1段釋義)要求規定及” 操守準則”)。
1.5議題(B)關於銀行系統缺失出錯以確保其客戶明白票據產品的風險。” 操守準則”是要銀行履行責任確保向其客戶適當正確披露產品的風險並確定他們完全明白。銷售職員一般做法是只倚賴市場推廣單張(Marketing Leaflet)來解釋票據給客戶,然而,比較起其章程(附件21)這推廣單張是不足夠披露解釋其票據的性質及其風險。
1.6DC確立了其觀點是(相關人士)只是簡單執行銷售程序,所以銀行及其三個前行政人員應該承擔在銷售過程中沒有確定披露充足風險的主要責任。
1.7在1625個公開個案當中, 調查小組對其中1002個個案(大約62%)進行調查,並發現在與76%的(相關人士)面談時(即259人中的196人)承認在銷售過程中沒有解釋章程內容。大量(相關人士)的會面聲明中已支持這個調查結果,因此調查小組確立了其觀點有足夠證據成立對銀行及其三個前行政人員Sunny , Richard, Sion的初步不利表證。
(II)關於銀行的產品盡職審查及其職員培訓調查
1.8再者,因為BSD就關於銀行對其產品未有做到盡職審查的轉介, 調查小組做了進一步調查並揭露有關以下兩個紀律上的問題:
問題(I): 產品盡職審查過程不足
問題(II): 職員培訓不足
1.9調查揭露銀行內兩個部門即零售銀行(Consumer Bank)及私人銀行(Private Banking)採用了不同的產品風險評級,在以評定產品其不同風險的級別時,銀行明顯取決了在假設客戶投資者意願是持有該票據直至到期日。然而, 調查小組建議其假設設定在有關時期是不適用的。
1.10基於以上的調查結果,要是銀行沒有在相關時期採用那假設作為一個因素去設定票據的產品風險評級,那就沒有需要考慮其帶來的問題;然而, DC可能會決定並沒有足夠牢固證據支持以上結果, 調查報告亦考慮到要是銀行採用那假設作為一個因素去設定票據的產品風險評級,這做法是否正確公平。
1.11關於職員培訓,銀行欠缺提供足夠培訓給職員以執行適當職責,在培訓過程中的培訓不足及培訓教材缺乏。銀行沒有培訓其職員如何充分披露產品風險,其中沒有教導職員解釋章程,其票據的風險,採用什麼基本因素作為考慮票據的風險評級, 調查報告揭露沒有明確介定責任去確保銷售職員有足夠的培訓。
行政主任的角色及責任(附件16)
產品
1.12Sunny 是零售銀行的主管是負責提供零售銀行業務上策略性的指導,包括發展、批准及執行商業計劃, Sunny 是負責遵照及控制標準。Richard, Sion在相關時期是直接向Sunny 匯報。
1.13Richard是投資產品部(“IPG”)執行董事,負責發展和執行商業計劃及投資產品市場策略, Richard其中一項職責是聯同其組員,去確保遵從產品和市場推廣工作計劃,包括對內及對外的要求規定。
1.14Sion是銷售及分銷部門(“S&D”) 執行董事,負責領導、計劃及管理零售銀行的銷售功能表現, Sion需要確保完全遵從對外的監管要求規定,並同樣要遵從對內的政策、標準、指引及程序,尤其是特別適用於銷售投資產品,例如訓練及透過定期簡報和工作坊指導銷售職員認識投資市場環境,新投資產品及如何遵照必要規定條件。
2.背景及職權範圍
產品
2.1銀行,作為分銷商,在相關期間銷售與雷曼相關票據,該票據是由星銀安排並由Constellation Investment Ltd發行, Constellation Investment Ltd是星銀的SPV(票據發行人)。
職權範圍
2.3事件覆審小組The Event Review Committee(“ERC”)就下列職權範圍指示向銀行進行調查:
(a)通過以下確立個案事實:
(i)查明在相關期間,銀行對其票據成立的產品盡職審查過程
(ii)覆查銀行在相關期間處理分銷產品的審查及票據風險評級
(iii)覆查銀行提供培訓以確保其職員得到足夠的知識進行向其客戶銷售及解釋產品
(b)基於確切的事實評估銀行, 相關人士/行政主任或任何其他人士是否犯下行為不端罪行,及/或不合適和恰當行為,並建議採取處分。
產品盡職審查過程簡報如下:
有關人士 過程
環球金融市場組
產品構思-票據:主要產品特色(即是處於下層的機構信貸評級,責任範圍,扺押品及償還期)
環球金融市場組, 投資產品部 及 銷售及分銷部門
關於產品特色的非正式和沒有記錄的討論,決定是否經零售銀行分銷
投資產品部,高層,產品及投資策略組
(每星期會議,產品及業務風險評估PRM)
沒有記錄的有關票據風險評級決定的討論
環球金融市場組, 零售銀行主管, 投資產品部 , 銷售及分銷部門及其他部門(每月會議)
互相討論後批准開始銷售票據,會議記錄只記錄有關決定,並沒有詳述討論項目
環球金融市場組, 投資產品部 及 銷售及分銷部門(每星期會議)
沒有記錄的有關票據跟進銷售日程、市場反應及銷售技巧的會議
2.4當有新票據系列可推出市場時,環球金融市場組(“The GFM”)會首先以電郵方式聯絡投資產品部主管詳加說明票據的主要特色(即是處於下層的相關機構信貸評級,責任範圍,扺押品及償還期)作為參考。
2.5產品組的成員(為拓展產品)會與環球金融市場組及投資產品部代表討論由環球金融市場組提供每一票據系列的主要特色並決定是否經零售銀行分銷,該些討論是非正式和內容亦沒有記錄。
2.6在2004年3月銀行成立了產品及業務風險評估(PRM)作為每項推出市場的投資產品風險評估參考, 產品及業務風險評估是透過環球金融市場組及投資產品部就產品的特色,即是否保本,資產分配,槓桿級別,處於下層的機構信貸評級,責任範圍,扺押品(假如有)及產品償還期的討論結果,全部投資產品都有風險評級,為五級之中的其中一級(低、低至中、中、中至高及高),評級過程會考慮和比較相關其他產品及市場上類似產品(附件17)。
2.7票據的風險評級是經由投資策略組組長, 產品組組長及投資策略組的一位投資策略組人員根據2004年的產品及業務風險評估作出討論並確定, 該些討論內容亦沒有記錄。
2.8當上述討論完畢, 產品組覺得滿意, 產品組的成員會基於投資產品部提供的產品特色預備一少數幻燈片,該些幻燈片將會用在隨後的每月會議,目的是給予會議討論及尋求批准在市場上銷售票據, Sion講述:…假如沒有反對意見,(我們)批准一併把新的票據系列推出市場(在每月會議中)( 答案320)
2.9銀行會舉行每月會議討論及批准分銷不同的投資產品,這些會議由投資產品部主管Richard作為主席,參與會議人員包括零售銀行、銷售及分銷部門的相關產品組長, 環球金融市場組代表及其他組別提供市場資訊及經濟展望等人士。
2.10會議通常會進行1至2小時及對大約5項投資產品進行討論, 會議主席(投資產品部主管)將會用約10分鐘介紹每項投資產品,他的陳述及其後的討論只會使用一少數幻燈片作工具並沒有其他參考資料。在2006年下半年前,powerpoint並沒有包括票據風險評級,只是經由投資產品部主管在會議中口頭提及。
2.11銀行並沒有機制小心監察在決定產品推出市場前有否產品盡職審查,所有定案皆由與會者互相同意決定,雖然有會議記錄,但沒有記載有關投資產品包括票據的討論內容(附件18)。
2.12投資產品部在每星期舉行一次會議,由投資產品部主管主持,只討論一些銷售日程、市場反應及銷售技巧,這些每星期的會議並沒有會議記錄,至於有關票據的風險,結構及特色只會在每月會議中討論。
2.13沒有有關政策處理票據相關持續的產品盡職審查, 零售銀行的產品組組長(“CHONG”)說明曾經有一次類似的檢討進行,這次檢討是由零售銀行於2005年尾成立的Consumer Banking Control Assurance Team主辦(Ans.111-113,日期2009年12月11日)。然而他們只監察及關注銷售人員的銷售技巧,確定銷售行為沒有脫離他們的銷售政策, 而沒有直接負起監察銷售票據的穩定性和安全,自2007年初起, 環球金融市場組會進行一個半年檢討,是針對其相關機構的信貸評級, 扺押品及信貸市場表現,在2007年前,並沒有任何就有關票據進行適當及持續性的產品盡職審查檢討。
2.14這些票據是由安排人星銀於2003年9月開始創立的票據計劃中其中一項產品, 該票據計劃經過一項新產品服務程序(NPSP)包含安排人的不同職務—市場風險,信貨風險, 風險管理,法律及監管機構等,零售銀行主管及私人銀行主管是(NPSP)內的兩個簽署確認方,負責一切經由零售銀行及私人銀行渠道銷售產品的後勤數據,在(附件12)NPSP的第8頁記載.確保配對適合的客戶是業務組的責任,他們需要跟足他們自己的客戶適當配對程序並確實包含在項目計劃書內。
2.15NPSP顯然是一個綜合概括的批核程序適用於由安排人所創立的任何票據計劃中產品,這不是一個產品設計只於票據的產品盡職審查程序,它不包含任何分析及核實工作,例如研討, 勘測或咨詢,有關產品盡職審查以確立確立予客戶一個公平適當的產品風險評級, Richard在會面中說明銀行沒有任何有關產品盡職審查程序的文件。
產品培訓
2.16銀行聲明曾有一些有關票據的職員培訓講習班,包括(a) 推出票據產品培訓;(b)新職員的專業技巧培訓;(c)每兩星期一次的組別簡報(有關文件於2008年10月22日提交金管。
(a)推出票據產品培訓: 在2003年,當銀行有新產品推出便會為銷售人員提供有一次性的票據介紹課程,其後便沒有特定的票據產品培訓, 銷售人員的 票據產品培訓只能倚賴新銷售人員的培訓、定期的組別簡報及下述的討論;
(b)新職員的專業技巧培訓:人力資源部會為所有新銷售人員安排一個21天的培訓講習班,其中的8天培訓包括投資產品知識(票據是其中一項), 零售銀行運作及條例。在新職員培訓中只會採用由銷售及分銷部門預備的2張幻燈片的材料概觀星展的IF業務,有關票據的討論及範圍只限於信貸事件的概括描述,包含的風險因素及目標客戶;
(c)組別簡報: 銷售及分銷部門的投資銷售經理會為每一個銷售區域舉辦每兩星期一次的組別簡報, 簡報包括首次展出的投資產品,市場最新資訊及重要規定,假如有新票據系列推出, 投資銷售經理會向銷售人員反覆解釋培訓資料,發送電郵, 銷售稿,常見問題及銷售工具包等, 發送電郵, 銷售稿及常見問題是由投資產品部負責, 銷售工具包則由環球金融市場組提供, 銷售人員需要就提供的文件包括章程自行學習,因為投資銷售經理不會向他們解釋章程裡的內容(包括風險因素)。
2.17調查報告建議銀行銷售人員由提供的文件,銷售工具包(在以下2.18所描述) 及產品推出時的常見問題自行學習獲得的產品知識顯然不足夠,而且, 培訓中沒有提供給職員咨詢及輔導如何協調客戶投資目標及票據產品特色的不同之處。
2.18銀行在銷售每票據系列時, (相關人士)將會收到以下5項有關他們的銷售:
- 推出產品備忘錄(由投資產品部準備作內部使用): 派發給銷售人員的內部文件概述產品的特色, 銷售票據的獎勵,客戶的推廣優惠及提供予(相關人士)一份有溍在可能交叉購買票據(所有系列)的客戶名單;
- 銷售工具包(由環球金融市場組準備作內部使用):一份營銷演示工具包內包括概述產品的條款,信貸參考機構的詳情,贖回條款, 扺押品,發行人資料及風險公開部份(所有系列);
- 市場推廣單張(由環球金融市場組準備):一份經證監會授權的推廣單張內簡單地包括了利率、,信貸參考機構、主要條款撮要、備註及風險因素(經過挑選的)/重要通知(所有系列);
- 銷售稿(由投資產品部準備作內部使用):一份建議的銷售稿給予(相關人士)採用,強調有關產品特色部份要求(相關人士)向客戶解釋信貸事件的風險,即客戶有可能未能得到指定的利息及與產品關聯的其他風險(所有系列);及
- 常見問題(由投資產品部準備作內部使用):列出常被問到的問題及票據的解釋,包括首先失責,信貸事件及其後果, 不保本性質, 扺押品, 信貸評級與票據關聯的不同風險。
7.紀侓的理據準則
銀行及有關行政主任的責任
根據調查報告中得到的證據,有足夠證據初步表證成立銀行有犯了違規罪行及其三個前行政人員Sunny, Richard, Sion的違規罪行及/或不合適和恰當行為,。
(a)“銀行”違反以下管理要求:
(i)GP2(盡職審查)及證監會”操守準則”第3.4段 (對其客戶提供應有適當的謹慎規則,照顧及盡職審查),由於未能確保對其出售予銀行客戶的票據做到足夠適當的產品盡職審查, 缺乏適當的謹慎規則,照顧, 盡職審查及透徹分析達到明白及評估產品風險, 性質及結構,導致票據未能得到適當評級的結果;
(ii)GP5(給予客戶的資訊)及證監會”操守準則”第5.2段(知道你的客戶:給予合理的忠告)及第5.3段(知道你的客戶:綜合衍生產品)缺乏提供予銷售人員足夠產品培訓及不足的產品資訊溝通,以致未能確保足夠披露及提供經過客戶適當配對考慮的合理建議給客戶,在此銀行未能確保他們的銷售人員明白及披露予其客戶產品的有關資訊, 產品風險及產品風險評級分配方法;
(b) “Sunny ”,根據他的職責描述,是有責任監督零售銀行的Richard及Sion以達到更好的承諾及管理水準,但調查報告證據支持了Sunny 違反以下”操守準則”:
(i)GP2及證監”操守準則”第3.4段,未能確保對其出售予銀行客戶的票據做到足夠適當的產品盡職審查, 缺乏適當的謹慎規則,照顧, 盡職審查及透徹分析達到明白及評估產品風險, 性質及結構;
(ii)GP5及證監”操守準則”第5.2及第5.3段,缺乏提供予銷售人員足夠產品培訓及不足的產品資訊溝通,以致未能確保足夠披露及提供經過客戶適當配對考慮程序;
(iii)GP9及證監”操守準則”第12.4及第14.1段,承擔責任(i) 系統性及廣泛的銷售人員玩忽職守,未有向其客戶解釋票據的章程內容;(ii)在他的監督下, Richard及Sion的違規行為。
(c)Richard, 根據他的職責描述,是依照管理的要求規定,負責發展和執行商業計劃及投資產品市場策略。Richard亦在金管局面談中確認他的角色及其產品盡職審查的職責。調查報告證據支持了Richard違反以下”操守準則”:
(i)GP2及證監”操守準則”第3.4段,未能確保對其出售予銀行客戶的票據做到足夠適當的產品盡職審查, 缺乏適當的謹慎規則,照顧, 盡職審查及透徹分析達到明白及評估產品風險, 性質及結構;
(ii)GP5及證監”操守準則”第5.2及第5.3段,缺乏提供予銷售人員足夠產品培訓及不足的產品資訊溝通,以致未能確保足夠披露及提供經過客戶適當配對考慮程序;
(iii)GP9及證監”操守準則”第12.4及第14.1段,承擔責任(i) 系統性及廣泛的銷售人員玩忽職守,未有向其客戶解釋票據的章程內容;(ii)在整個相關期間存在的票據風險評估差異。
(d)Sion, 根據他的職責描述, 負責管理及推進星港的分行網絡的表現,指導銷售團隊達成業務指標,確保零售銀行及私人銀行完全遵從對外的監管要求規定,尤其是有關銷售手法及程序,提供及建議培訓予銷售及分銷方面,及追蹤培訓後的改善之處。雖然他在產品盡職審查的介入很少,但調查報告證據支持了Sion違反以下”操守準則”:
(i)GP5及證監會”操守準則”第5.2及第5.3段,缺乏提供予銷售人員足夠產品培訓及不足的產品資訊溝通,以致未能確保足夠披露及提供經過客戶適當配對考慮程序;及未能確保他們的銷售人員明白及披露予其客戶產品的有關資訊, 產品風險及產品風險評級分配方法;
(ii)GP9及證監會”操守準則”第12.4及第14.1段,承擔其責任,即 系統性及廣泛的銷售人員玩忽職守,未有向其客戶解釋票據的章程內容。
8.建議
8.1考慮到調查報告中有關產品盡職審查及職員培訓的證供及理據,連同準DC 的決定, 調查組建議DC:
(a)通知金管有證據支持在初步調查報告中,銀行有違規罪行;
(b) 通知金管有證據支持在初步調查報告中, Sunny, Richard, Sion有違規罪行及/或不合適和恰當行為;
(c) 通知金管轉介這個銀行, Sunny , Richard, Sion案件予證監會以考慮對他們採取紀侓行動。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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