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殺一儆百懲保薦 提升監管唱慢板 - 太陽報

殺一儆百懲保薦 提升監管唱慢板 - 太陽報


○九年底上市三個月「爆煲」的洪良國際,其保薦人兆豐資本被證監重懲,罰款四千二百萬兼「永久釘牌」,是首宗對保薦人永久釘牌的案例。事件遍獲好評,證監此舉似乎既攞威又攞彩,攞威是以往罕有的強硬,罰款是創紀錄,永久釘牌又是破天荒,使市場對證監整治市場有揭開新篇的感覺,正因如此,讓投資者認為保護神形象再現,尤其在民企風潮當頭的時候,重懲保薦人的確攞足景。

且慢,事件攞威、攞彩及攞景的背後,留下的懸念尚多。其一,是一時發狠還是制度決定。市場有猜測,證監是為回應民企風潮的關注,並且為月底發布加強保薦人監管諮詢,預先擺定強硬姿態造勢。事實上,就洪良向投資者退款仍在排期開庭,進行相關法律程序,先實施對保薦人的紀律處分,很難說沒有時機的選擇。

市場能否理解,今次前無先例的重懲將會成為制度?關於此問題,站在保護投資者立場,當然是歡迎的,甚至外界引入刑事化呼聲不絕。但證監總要聽聽保薦人聲音,一邊是兆豐已否認證監一切指控;另一邊是保薦人同業會否反彈尚待回應,因此證監這一套武裝牙齒以強監管的動作,能否有頭威有尾陣仍須拭目以待。如果虎頭蛇尾,攞威可能變攞醜。

其二,前線監管的職能未充分發揮。過去十年處分保薦人缺失,幾乎年年皆有,對投資者來說,賊過興兵般的處分,即使有懲戒效應,無補於他們已造成的損失,最希望是這樣的事不發生或少發生,但這樣的希望如奢望。投資者要問,前線監管的把關作用何在?港交所作為前線監管者表明,依賴專業人士進行盡職審查,前線監管重責實際落到保薦中介之上,十足事不關己的態度。

過往經驗顯示,每一輪民企上市大潮過後,都出現一些「走樣」的企業,令投資者蒙受損失,有的終至「爆煲」。從中讓人質疑的是,前線監管在生意和監管上,沒有合理的平衡,即為攬生意而疏忽監管,使前線監管形同虛設。譬如有的事後被發現提交偽造及誤導文件,這樣的伎倆輕易瞞過前線監管,恐怕與依賴中介疏於查證有關。監管要求中介「盡職」,自己不是先要盡職嗎?

其三,監管保薦人亡羊補牢唱慢板。唱慢板睇兩層;一是監管保薦人說多做少。監管保薦人的理念,不要說到歐亞農業爆煲那麼遠,近十餘年來幾乎例有發生,但始終未有成事,月底發布有關諮詢,年內未知能否「結果」;二是出事處理低效。以洪良事件為例,○九年平安夜上市,一○年三月被證監勒令停牌,花兩年餘才指控保薦人「五宗罪」,斷然稱不上有效率。

維繫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確保企業來港招股上市的質素,保障投資者利益,這些口頭禪,當局沒少講,但落到行動上,事不關己及唱慢板的態度,正無形縱容同類事件一再發生,損害敗壞着香港的聲譽。完善法制基礎、提升監管執法,卻講多做少,以致現今政策調整改革日益迫切

0 則留言:

發佈留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