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

致: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彭清華先生

香港西營盤干諾道西160號西港中心

尊敬的彭清華主任﹕

雷曼事件實在令香港的聲譽受損,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已岌岌可危:主要由於香港特區政府、證監會、金管局、以至本港金融業及銀行業,一直逃避責任,並未全力徹底解決銀行違規銷售雷曼有毒產品所引起的賠償問題;不少被銀行以不良銷售手法誘騙而失去一生積蓄的,都是缺乏經驗的小投資者、退休人士、老人及家庭主婦,尤其是購買了掛鈎票據,或精明債券等的複雜衍生工具的,至今未有一毛錢的賠償。獲得部份賠償的大多是16間分銷雷曼迷債銀行的苦主、星債的星展銀行苦主、上商的CMS, 以及最近才收到賠償通知的渣打銀行ELN苦主。仍堅持不提供任何賠償方案的有花旗銀行、RBS及恒生。

要求證監全面調查精明債券摩根士丹利

證監經常在電視上宣傳教育投資者,高回報產品必定是高風險,投資時必定要小心,量力而為。精明債券是高風險但是低回報產品,高風險不是第一層掛的機構,而是隱藏著的第二層掛勾的120間各類高、中、低風險公司,很多是持有劇毒的次按資產,此120間公司只要大約10間公司出事,債券就被強制贖回,在漫長的4至7年期間,就算沒有金融風暴,出事的機會也很大。它是低回報產品,因為利息只高當時定期一至二厘,但本金被鎖4至7年,不算是高回報,只算是穩定。如此劣質的產品,狡猾的設計者想到,如放在證券行之類的金融機構,一來裹面多為有經驗投資者,不會上當,二來投資者不多,想過辦法,把它包裝成像債券的模樣及冠以精明債券,掛頭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錯覺是買了中國國債,夠穩陣,肯定吸引警覺性低及貪穩定收息的一眾。剛好這時證監吹著快嬴風氣,精債獲批在16間銀行發售,結果大買。達到大摩設計的目的。以大摩資深國際投行的老謀深算,或許可以把他們的罪責掩飾到天衣無縫,但是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設計風險與回報的不對稱產品,來騙取零售市場中一些初級小投資者的金錢,就是不誠實行為,就是專業的不道德行為。

證監對不誠實的毒債設計者的處理也有不公平,迷債設計者新鴻基證券早巳被罰全數賠償,星債設計者新架坡星展,因不在香港,沒有辦法。精明債券設計者大摩,現時還在香港,但在精債事件上好像被忽略,不須付任何責任。我們要求證監徹查大摩,從設計概念到分銷到16間銀行的整個過程,公開調查報告,及懲處大摩的不誠實行為。

我們懇求尊敬的中央領導,為我們苦主主持公道,施以援手,協助我們取回一生血汗錢,幫助維持本港作為金融中心的聲譽和樹立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精債苦主自救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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