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為何證監不執法?


為何證監不執法?
網誌分類:Toxic Bonds | 圖片 網誌日期:2010-11-26 13:22
昨天,2010年11月25日「證監會萬人報案 」大行動 己進入了第四天,但證監會仍不接受我們苦主報案,更召來大批警員及保安員駐守,令情況混亂。

報案是香港市民應有的公民權利,而證監和警方竟阻攔及不接受苦主報案,這是什的天理喔!!這証明證監會在對雷曼事件不盡不實,始作俑者,證監不監, 有法不依。我們抗議證監多重標準,為何處理證券行苦主和銀行苦主的投訴有如此天壤之別?難道銀行參與證券業務,是比證券公司更為穩健、更能保障客戶權益嗎?雖知道,從銀行職員的角度去看,他們的專業是銀行業務,而非金融產品,由外行人去推銷這些專業的產品,相比起專業於此的證券專才,其出錯的機會理所當然也是較高的。這個顯淺的道理,難道你班九官是不知道嗎?若你們真的是「先知先覺」,老早該把這些高風險金融產品禁止由銀行去銷售。你們不僅如此,還對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大開綠燈,任由銀行存心欺詐,把複雜的衍生工具,包裝成為低或無風險的「債券」出售,禍害市民。你們犯了如此嚴重錯誤,卻不知悔改,還堅持銀行無錯,把錯歸於銀行客戶。噢!別把我們銀行苦主當“羊牯”,白白地為你們犧牲,讓你們無恥地成為維護香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功臣,向「亞爺」領功啊。你們這樣做,不覺得可恥可悲嗎?

名位高官(高薪超低能的官員)大老爺,你們要是有良知,做事有責任,請不要再向大財團傾斜、向商賈土豪及老千銀行獻媚送大禮,這才對得住香的老百性,也對得住你自己啊!!

MARK , CONVERT, TELL THE TRUTH

MARTIN, CONFESS, FACE THE MAGIC


請掏出良心來, 將真相說出來

請告訴我們有那個董事局內的執行董事或非執行董事施壓阻撓調查! 哪個阻止公義彰顯? 哪個不顧人民含冤?

證監會董事 請按: 名字 (履歷)

主席 方正博士,GBS,JP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主席
(任期由2006年10月20日起) (目前任期至2011年10月19日止) (

方正博士于2006年10月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非执行主席,他自2005年1月起担任非执行董事。方正博士於2006年10月獲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非執行主席,他自2005年1月起擔任非執行董事。

方博士兼任谘询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上诉委员会及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方博士兼任諮詢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證監會(香港交易所上市)上訴委員會及證監會程序覆檢委員會委員。

方博士为执业会计师,曾任国际会计师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方博士為執業會計師,曾任國際會計師行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 方博士在香港及英国接受教育,于1972年取得特许会计师资格,并于1997年7月获英国肯特大学颁授民法学荣誉博士。方博士在香港及英國接受教育,於1972年取得特許會計師資格,並於1997年7月獲英國肯特大學頒授民法學榮譽博士。

方博士现任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金融管理局银行业务谘询委员会委员及香港公开大学校董会主席。方博士現任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香港金融管理局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委員及香港公開大學校董會主席。 方博士于1996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08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

方正就證監會工作範疇,監管對象、監管方式等作了深入演講,他指自雷曼事件后,政府關注公眾對金融投資產品的了解,未來會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工作。

證監會是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運作的一個機構,在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大舞台上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它不單止讓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循着健康的軌道發展,亦為香港的金融體系注入更為全面的元素。

方正介紹說,證監會的日常工作主要分為三個範疇,包括市場監管、促進香港作為金融中心能夠繼續取得成功
并向前邁進以及投資教育。他說,雷曼事件后,證監會認為在工作上有好多需改善的地方,其中產品監管及披露方面可以再做多一些工作。投資教育方面,他認為要灌輸基層金融投資知識,有見現時香港金融市場流入的資金不少來自內地同胞,而內地同胞接觸金融產品都是近5 年至10 年時間,指自己經常呼吁業界向持有金融產品的同胞提供保障,教育他們相關的金融產品知識。

方正強調,監管市場不能單單依賴監管機構做到無失當,監管一個金融市場需要三隻腳,首先證監會建立穩健
基礎,完善監管工作;二是市場參與者、發行商也有責任,不要誤導市民,就像金融風波令許多投資者對高風險投資產品卻步,創新高風險衍生工具生意少了許多,投資者大多買保守債券產品,最終發行商也有損失;最后一隻腳是投資者本身,對一些聽極都不明的金融投資產品就不要投資,記住錢是你們的,要親力親為。

他透露,為了加強公眾對金融市場的認識,證監會與港台合作拍攝一系列「『証』義搜查線」劇集在電視台播放,希望透過劇集內容令普羅市民對金融市場有更多認識。

執行董事
韋奕禮 (Martin Wheatley),JP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行政總裁
(任期由2006年6日23日起)
(目前任期至2011年9月30日止)

韋奕禮先生於2006年6月23日成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 行政總裁。

韋奕禮先生現為金融穩定委員會準則執行小組委員會委員,以及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委員。他目前亦擔任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賣空專責小組主席。
在加入證監會前,韋奕禮先生在倫敦證券交易所擔任副行政總裁。
韋奕禮先生亦曾任富時國際有限公司主席及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轄下的上市監管機構諮詢委員會委員。

證監會總監韋奕禮惹火 「無人只看名字投資」
(明報)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昨日在立法會 會議上,除了任志剛 ,證監會 行政總監韋奕禮成為「第二個箭靶」。議員批評「迷你債券」名稱有誤導成分,韋奕禮強調只屬品牌名稱,直言投資者不應單以名字決定購買投資產品;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坦言,迷你債在美國 的確無零售市場,因為「美國(對迷你債)有戒心,意識比香港強,所以在美國好難批准!」
下屬:美國好難批迷債
民主黨 李永達 提到「迷你債券」命名是否有特定意義,並質疑有誤導成分。韋奕禮說,迷你債與公司票據均屬於債權證,迷你債只是品牌名字,「沒有人會根據它的名字購買,應根據其特色決定是否購買」。他強調購買者應該問清楚,「當銀行職員提供6厘利息,而非半厘時,購買者便要問為什麼可以有6厘?職員也要解釋風險較高。」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卻與韋奕禮有不同意見,他認為可研究名稱可能引起的聯想,又提到金管局不容許其他機構隨便使用「銀行」這稱號。
對於香港成為雷曼迷你債券重災區,韋奕禮稱並非只有香港銷售,與CDO(債務抵押證券)相關的投資產品,歐美也有售;其在香港及新加坡較受歡迎,是因為銀行存款利息低,令較高息的產品受到追捧。
議員梁美芬質疑香港監管制度不足。韋奕禮表示,「每個地方有不同水平,美國規定結構產品只可銷售給有衍生工具戶口、期權戶口的投資者,但香港沒有這樣的規定。」不過,何賢通說,迷你債在美國的確無零售市場,因為「美國(對迷你債)有戒心,意識比香港強,所以在美國好難批准!」

張灼華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執行董事及副行政總裁
政策、中國事務及投資產品部
(任期由2001年12日1日起)
(目前任期至2011年2月28日止)

張灼華女士現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及政策、中國事務及投資產品部的執行董事。張女士的主要職責包括為證監會制訂以內地及香港市場發展為重點的整體政策,以及監管香港的零售投資產品市場。

由張女士領導推行的主要舉措包括:

制訂《證券及期貨條例》。
改革保證金融資規則和業界常規。
積極發展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包括推出零售對沖基金、發展香港成為亞洲第二大的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交易市場,以及實現了香港與台灣ETF的相互跨境上市。

在內地政策方面,張女士代表證監會一直與內地政府、監管機構及商界領袖定期研討有關宏觀經濟、市場發展及監管事宜。張女士並一直致力推動內地與香港金融策略的合作,包括參與制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及出任中國證監會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QDII)專家委員會成員。此外,在張女士的領導下,證監會分別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監會)以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監會)簽訂了監管合作協議,加強內地與香港的監管合作。

在國際工作方面,張女士是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國際證監會組織)第5號常務委員會委員。在加入證監會前,張女士在紐約和香港累積了超過20年的企業及商業法執業經驗,並曾為多家跨國企業提供有關直接投資於內地的法律意見。

除證監會外,張女士履行的公職包括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院專業顧問委員會成員、香港貿易發展局金融服務業諮詢委員會委員及亞洲金融論壇2009及2010年策劃委員會成員。

何賢通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任期由2006年8月28日起)
(目前任期至2012年8月27日止)

何賢通先生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委員,並且是掌管企業融資部的執行董事。該部門負責監察收購及合併活動、公司建議及披露,以及有關上市公司及證券上市的事宜,包括雙重存檔職能。

何先生已服務證監會超過12年,以往曾在多家主要的律師事務所執業,在企業融資界擁有豐富的監管經驗及湛深的知識。

何先生兼任公眾股東權益小組主席、提名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委員。

何賢通指雷曼事件後規管仍一致
2009-07-21 (14:00)

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研訊,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繼續被傳召作供。

何賢通作供時表示,抵押品的破產或然率只有0.09%,因此於債券單張及章程所提及編幅較小,但其詳細資料已放於其他可供客戶的文件當中。
他稱,雷曼事件前後,證監會審批準則仍然一致,惟要求發行人加強披露風險,令到投資者對投資更加明白。
他指出,結構性產品對一般市民而言較為複雜,並補充雷曼事件前,曾與上司表示對此關注及曾考慮其他外國市場對監管結構性產品做法。

雷祺光 ,
雷祺光先生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
(任期由2006年8日28日起)
(目前任期至2012年8月27日止)

雷祺光先生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委員,並且是掌管市場監察部的執行董事。該部門負責監督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交易及結算活動、自動交易系統的授權、管理投資者賠償基金,以及促進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發展。

雷先生服務證監會已超過15年,他在監督證券及期貨市場方面擁有豐富知識及經驗。在加入證監會前,他曾在美國任職於金融機構。

雷先生兼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證券賠償基金委員會主席、投資者賠償基金委員會主席、證監會(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財政預算委員會委員及執行委員會委員。他亦是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的董事之一。

施衛民 (Mark Steward)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任期由2006年9月25日起)
(目前任期至2012年9月24日止)

施衛民先生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委員,並且是掌管法規執行部的執行董事。該部門負責監察證券期貨市場的不適當行為、就法定罪行及違反證監會有關法例的事宜作出調查,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對持牌人採取紀律處分和提出檢控。

施衛民先生兼任證監會(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及執行委員會委員。

在加入證監會前,施衛民先生(Mr Steward)曾於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事務監察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先後擔任數項要職,最後任職該委員會法規執行部副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自1987年起已在澳洲及英國參與企業及證券的監管事務,尤其專注於調查工作及繼後的訴訟程序。施衛民先生於1989年在墨爾本大學(University of Melbourne)取得法律學學士學位,並擁有在澳洲的法院執業的廣泛經驗。


非執行董事
陳鑑林議員,SBS,JP ,
郭慶偉,BBS,SC,JP .
李王佩玲,JP ,
李金鴻,JP
廖柏偉教授,SBS,JP ,
章晟曼 ,
黃啟民,BBS,JP

! 我 們 心 裡 有 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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