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日星期六

香港勢跟隨歐美加強監管金融機構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是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罪人

香港勢跟隨歐美加強監管金融機構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是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罪人 标签: 监管 欧美 银行 证监会 金融 2010-07-04 00:10


4/9/2009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香港要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允許市場存在金融衍生工具是理所當然的事,只要分銷商在推銷時能提供風險透明度,至於銷售甚麼產品,政府是不會過問的。

提高香港金融市場的多元化,保持自由度,並不等於放任自流,放棄必要的管制,更不能姑息有違專業操守、損害香港金融信譽的營商行為。造成今日的局面,顯然與政府監管存有漏洞,對高風險的金融衍生產品的約束不夠有關。到目前為止,受迷你債券影響的苦主已有3,500多人,估計平均每人的損失將以數十萬計,這些人已經倍感受騙、氣憤,倘若再得不到政府有效的協助,便很可能演變成對政府管治威信的衝擊。但是,事件爆發以來,從金管局、證監會等監管部門的反應來看,又犯了政府一貫的被動、遲鈍毛病。金管局、證監會當然不能視事件是普通的投資失誤,以置身事外的態度發表一些不痛不癢的安慰說話就此了事,一定要作出實質性的介入,施加壓力,要求銀行與苦主協商,爭取一套雙方可接受的解決方法,盡可能將雙方的損失降至最低。

楊星

4/7/2010

信報財經新聞] 香港勢跟隨歐美加強監管金融機構


金融海嘯引發全球多國收緊監管要求,不少措施將在下半年陸續落實。至於年內歐美監管機構繼續針對大型金融機構窮追猛打,雖然未必與本港直接相關,但特區政府一直強調不容許監管「套戥」,意味本地監管要求很可能跟隨收緊。

雖然美國的改革與香港沒有直接關係,但可能造成深遠影響。投資銀行界人士指出,現階段香港沒有加強監管的壓力,惟當局應該密切留意改革進展;同時,研究提高金融機構的透明度,包括加強資料披露。

證監會和金管局在上半年公布多項加強保障投資者的措施,銳意防止雷曼迷債事件再次出現。其中最受市場關注的包括「前二後五」的「冷靜期」安排,即分別由金管局提出的「落單冷靜期」和證監會提出的「平倉權利」;同時,過往銀行等中介人積極以贈品吸引投資者的做法亦會大幅收緊。

自金融海嘯出現以來,不少國家逐步收緊沽空限制,歐盟區內最大經濟體的德國在5月21日突然宣布限制無貨沽空(naked short-selling);香港在這方面並沒有跟隨歐美的做法。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Martin Wheatley)解釋說,香港沒有全面禁止賣空是因為自亞洲金融危機以來,沽空監管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本地銀行界人士指出,本港不時討論是否需要設立超級監管機構,以取代目前分業監管的狀態,但相信英國5月公布的改革暫不會引發本地市場新一輪相關的討論。

談及新的監管架構,今年上半年政府已完成設立投資者教育局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諮詢,當局期望於下個立法年度完成有關條例的修訂。建議中的調解中心運作是通過「先調解、後仲裁」的形式進行。

展望下半年,市場期待歐盟對於收緊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監管的修訂,之前當地經過幾輪激辯仍未有結果,最具爭議是一項─禁止非成員國的基金經理管理區內的投資組合,換言之,境外註冊的基金可能全部被拒諸門外。

與歐美一樣,本港監管信貸評級機構的工作也將於下半年推進。證監會正在草擬本港監管評級機構的守則,包括發牌和操守準則,即將展開公眾諮詢,期望能夠於明年年中落實建議。

歐美和香港金融監管新措施要點

1月: 奧巴馬建議限制銀行坐盤交易、禁止銀行經營對沖基金、地產投資或私募基金。

2月: 港府就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和投資者教育局展開公眾諮詢

3月: 港府公布《有關擬將上市法團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若干規定納入法例的諮詢文件》,計劃在2010至01年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將有關披露資料要求納入《證券及期貨條例》。

為了提高淡倉透明度,證監會將採納新的淡倉申報制度,期望最快在今年內實施。

4月: 香港證監會落實有關加強規管零售結構性產品的建議,公開發售這類產品將不再受《公司條例》的招股章程制度規管,轉而納入《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監管範圍。

5月: 美國通過金融改革法案;德國突然推出無貨沽空禁令。

香港金管局推出「落單冷靜期」安排,銀行最遲於明年初實行;證監會公布多項保障投資者利益措施,包括投資產品五天售後冷靜期。

6月: 英國財相歐思邦(George Osborne)宣布,重組自1997年以來由英倫銀行、金融服務業管理局(FSA)和財政部領導的「三頭馬車」金融監管架構,讓英倫銀行擁有監察整體金融系統、防止新一輪金融危機的權力。

G20同意應收緊銀行資本要求,增加抵抗金融危機能力。


03 Jul 2010

0 則留言:

發佈留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