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債劵的近况 (2011年5月)
精明債券不論是雷曼及非雷曼類,到目前還未有任何進展,在5月19日眾苦主與甘乃威議員開會,慶幸得到甘議員的協助,部份被金管局定為不成立的投訴個案,陸續獲金管局接見,苦主們可以趁此機會,向金管局積極查詢自已的情況,苦主們要細心聆聽,再組織理據,反駁判决。
由於金管局網页沒有精債非雷曼的統計數字,我們很難評估情况,在甘乃威議員力促下,金管局終於公開了2011年3月底的數字,如下:
收到的投訴個案 634
調查中 152
巳完成調查 193
其中
尚待决定 9
表面證據不足 183
巳作初步纪律决定 1
正在準備纪律處分 1
銀行巳與投訴人和解 289
從上述數字得出,在193宗完成調查中,有183宗不成立,(尚待决定的9宗不算) ,即95%已完成調查的個案都不成立,纪律處分只有2宗,即1%,這比其他雷曼產品 (迷,星債及ELN) 的不成立個案多很多及纪律處分個案少很多,也暗示了金管局對非雷曼精債的處理態度,因為非雷曼精債爆的是抵押品,即CDO。是第二層與120間公司信貨掛勾的結搆性產品,所有銷售員在銷售時頂多提及第一層極高評級的8間公司,但對這120間公司是什麽,及怎樣引至精債爆煲,就完全沒有披露,如果金管局認為此等風險因數是無關重要,不須要披露,那就無話可說,但事實上這是關鍵性的風險因數,試問如銷售員有向你解釋,除了第一層的8間公司其中一間死可使債券爆煲之外,另外如果還有第二層的120間不知名及評级公司如死了若干間(约10間以下) ,都會使債券爆煲,你會買嗎?所以金管局若查了100宗,理應至少有95宗表面證據成立才對,現在剛好相反,我們強烈要求金管局公間為何有95%不成立的理據。
做成精債(雷曼及非雷曼) 沒有集體和解的核心原因是源於迷債的集體和解方案條件之一,是不再對16間銀行銷售其他結構性產品(星債,精債,ELN) 作系統性調查,金管局及證監為了快速達至人數較多及金額較大的迷債的解决,就強迫我們弱者接受極不公平的事實,比銀行的行騙手法更卑鄙。事前從來沒有諮詢我們,而精債,星債及迷債結構都是一樣,不能只查星債,迷債但不查精債,每一產品,每一受害人都要同等對待。我們強烈要求金管局或證監立刻恢復對16家銀行對精債銷售系統性調查,以達至集體和解方案。
大聯盟將於5月29日舉行遊行,請各苦主自備精明債券標語,踴躍參加。
精明債券苦主自救組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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