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CCB審判載晶

CCB審判載晶4月13日是由雙方律師結案陳詞,大聯盟會有人去聽審判結果

中銀及律師亂指ELI產品是高風險ELN(票據), 相近高風險迷債, 所以証人是知高風險產品, 其實ELI是借錢銀行買股票, 銀行要還利息和現金, 所以辯方的話是全錯的, 詐欺法庭及記者

而且律師指非保本產品是四級高風險, 其實債券也是一級低風險非保本銀行的產品, 而律師照舊詐欺法庭

另外警方很多人知有過千宗相同誤導證據, 律師竟說只是一單, 所以辯方是講真話, 而所以兩個證人是說謊, 當全法庭的人是豬

証人何生指律師七次問相同問題, 以令他答錯, 而控方律師也用証人的話"你只可以說我知識不多, 但不能說我說謊" 來指辯方問題別有用心

兩證人都指載晶的言論誤導他們不看說明書而錯誤簽了, 並不是說自己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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