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3日星期六

中國銀行(香港)

中國銀行(香港)
和廣北總裁台啓,
我們是一群購買了雷曼迷債的中銀苦主 。但却沒有獲得應有的回購。
自從零九年七月廿二日的回購方案出台後,極大部份的合資格苦主已獲得六成或七成的回購。但我們却因為在購買迷債之前的三年內在中銀執行五宗或五宗以上的結搆性產品交易,便被剔除回購之列。我們很氣憤,更感到很無辜!証監会、金管局及+六間銀行的閉門協議,再一次把我們推進深淵 !因在事件發生之后,並無諮詢我們便蓄意強加給我們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分明是要分化苦主,製造矛盾,更誤導了全港市民以為雷曼迷債巳經解決。
今年一月八日証監会總裁韋栾礼曾於立法會明確承認這些銀行違規銷售迷債。銀行最後同意在不承認責任的情形下,只向所謂合資格的客戶提出回購。做法實在极不公平、极不合理!我們要問﹕既然事实証明銀行是違規銷售,為甚麽又要生安白造冤屈我們、說是不合資格呢?
至於星債,星展知錯能改,除了百分百賠償外,更另加利息。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貴行却沒有此氣量,採取如星展的辦法以解決問題, 真是枉為國家銀行,利慾熏心,使各人受困, 沾污了國家企業的名譽。
雷曼巳倒閉了两年,我們這群苦主極大部份是退休人士,包括家庭主婦及長者,更甚的是我們全是 貴行的長期客戶,因為相信中銀是國家銀行,值得信任,却落得如此下場,令人氣憤。
胡主席曾說:” 要積極主动地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 老实說雷曼的問題一天未觧决,苦主一定不会罷休,這對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的聲譽和地位是個極大的損害。
我們要問 閣下是否要這样懲罰對中銀的忠心客戶呢? 日晒雨淋,於心何忍?

中銀雷曼自救組上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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