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other frauds in Accumulators
寡婦慘被銀行輸光六百萬
一 名 將 丈 夫 六 百 萬 元 遺 產 存 入 銀 行 收 息 過 活 的 婦 人 , 金 融 海 嘯 後 驚 見 存 款 消 失 , 追 問 下 才 知 戶 口 被 人 用 「 孖 展 」 狂 炒 股 匯 及 「 累 計 期 權 」 (Accumulator) , 她 稱 被 銀 行 職 員 誤 導 , 「 矇 查 查 」 簽 署 文 件 , 現 時 血 本 無 歸 , 即 使 在 去 年 十 二 月 要 求 終 止 戶 口 , 亦 要 到 最 近 才 成 功 , 但 六 百 萬 元 已 經 全 部 輸 清 光 。 六 十 多 歲 的 苦 主 唐 太 , 丈 夫 逝 世 時 留 下 三 百 萬 元 積 蓄 , 加 上 保 險 公 司 賠 償 的 三 百 萬 元 , 有 六 百 萬 元 現 金 , 她 在 ○ 一 年 將 錢 存 入 銀 行 定 期 戶 口 , 並 交 由 一 名 她 一 向 信 任 的 銀 行 經 理 跟 進 。 唐 太 自 言 是 保 守 投 資 者 , 只 會 將 存 款 用 作 定 期 及 投 資 小 量 股 票 , 至 ○ 六 年 , 銀 行 經 理 告 訴 她 因 要 「 改 制 」 , 她 簽 文 件 方 便 提 款 。 到 去 年 十 月 , 唐 查 看 九 月 份 的 銀 行 月 結 單 , 發 現 帳 戶 驟 減 至 二 百 萬 元 。 向 銀 行 幾 經 追 問 才 發 現 所 開 的 不 是 一 般 定 期 帳 戶 , 而 是 為 專 業 投 資 者 而 設 的 綜 合 投 資 戶 口 , 存 錢 被 用 作 股 票 、 外 匯 和 「 累 計 期 權 」 等 高 風 險 投 資 , 而 且 以 孖 展 方 式 運 作 。 拒收 銀 行 96 萬 掩 口 費 唐 太 表 示 , 出 事 後 銀 行 職 員 向 她 訴 苦 , 說 擔 心 事 件 影 響 前 途 , 為 表 示 歉 意 , 每 月 以 私 人 名 義 存 入 五 千 元 給 唐 太 作 生 活 費 。 至 去 年 十 一 月 中 , 銀 行 告 訴 唐 太 , 因 為 銀 行 錯 誤 計 算 邊 際 息 率 , 歸 還 她 九 十 六 萬 元 , 但 要 求 她 不 作 追 究 , 唐 太 恐 答 應 後 無 法 追 回 所 有 存 款 , 故 拒 絕 接 受 。 後 來 , 她 在 子 女 陪 同 下 與 銀 行 開 會 反 映 不 滿 , 並 且 向 金 管 局 投 訴 , 以 及 向 警 方 備 案 。 有 關 銀 行 發 言 人 表 示 不 評 論 個 別 事 件 。 警 方 發 言 人 證 實 , 今 年 一 月 曾 接 獲 事 主 要 求 銀 行 終 止 其 授 權 投 資 服 務 , 但 戶 口 仍 有 投 資 活 動 , 未 有 證 據 顯 示 事 件 涉 及 刑 事 成 分 。
http://orientaldaily.on.cc/new/i%20...%20new/new_a00cnt.html
咁離譜都有
For Accumulator, the minimun amounts would be USD1,000,000 . The bank must lied to their customers in order to combine their clients money into 8 M HK dollars. This case is very similar to Minibonds frauds when many old people find their saving are lost, and later find out that the banks had bought Minibonds for them telling them what they signed were term deposits as told by the police but now HK government is now covering up the bank frauds by not arresting these bank managers that were involved in bank frauds case with so many evidences.I heard Shanghai Commercial Bank manager was telling me that he also traded foreign currency and stocks for his customers. I never trust bankers to trade stocks for me not knowing what they were buying, but probably they were trading Accumulators for their customers,and no wonder so many HK movies stars lost so much money by listening to those banks such as Shanghai Commercial Bank that was involved in bank frauds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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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邦炒孖展蝕巨款被追討
(星島)4月28日 星期二 15:25
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炒孖展虧蝕九百七十萬元,花旗今向法庭申請簡易判決,指梁定邦沒有合理辯護理由。
高院法官指涉案的四段電話錄音中顯示,梁定邦早已表明欲斬倉,但銀行表示要再注資才可斬倉,延至個多小時後才取消七個7張Accumulator合約戶口。法官指案件有可議之處,故拒絕花旗申請。
Another case of Bank frauds in Accumulator
信報財經新聞
香港證監忽視小投資者
香港經歷了幾十年的高速發展,香港人累積了相當的財富。但近一年來,結構性產品Accumulator 令不少富豪、廠家輸掉以千萬甚至以億計的財富。雷曼迷你債券令二萬多人損失畢生的積蓄,究竟香港人得來不易的財富有否獲得好好的保護?
要好好保護香港個人及社會的財富,監管機構實在責無旁貸。讀者可比較一下香港與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如澳洲(www.asic.gov.au)、美國(www.sec.gov)、英國(www.fsa.gov.uk)等證監,就會發現香港證監在保護零售投資者的使命與工作方面,顯然做得不足。
理財教育不獲重視
例如香港證監未將保護零售投資者為其中一個首要的任務,重點放在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眼在上市融資的國際性、金額多寡及交投增長。事實上,零售經紀行交投量佔香港每日成交35.4%,還未計那些成交金額數以百萬美元計的掛票據,所以證監就更加不可忽視零售投資者的保障。
看香港證監的「先求知、再投資」、「慧博士」、「明智投資 學[問]為先」,以及投資者的教育短片,內容以投資產品為主,大篇幅地介紹股票、期貨、期權、窩輪、孖展,還有「牛熊證」(跟買大細沒多大的分別的產品)!彷彿監管機構也相信這些就是唯一或必然的投資工具!而更重要的基本金錢概念、理財方法似未見重點宣傳教育大眾。
以澳洲證監的消費者網頁(www.fido.gov.au)為例,它跟香港證監截然不同,澳洲證監網頁只將期貨、期權、窩輪、孖展概括地放在「複雜投資工具」一欄上。
相反,澳洲的投資者教育則重於理財基本概念── 教你管錢、 投資者的轉捩點、 開始投資、 尋求建議、 風險及回報。這跟一個個人財務策劃很近似,亦專業地以投資者的利益為依歸。
其次是對零售金融產品發行商的監管,看掛產品雷曼迷債可冠之為債券,有相等於開「孖展戶口」的風險、有補倉及斬倉的風險的 Accumulator,槓桿式「外合約」可銷售到廠家、大企業的手上,就知道現時證監對零售金融產品發行商的監管未夠嚴謹。
發行商甚至可以走法律罅,投資金額超過一百萬美元、「專業投資者」簽了免責聲明,就算要告也告不了誰。難怪業界會認為,零售金融業像「無王管」,難怪溫總亦提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不進則退」。
證監如只眼成交量的增長、眼有多少國際巨投在香港發行衍生工具,卻對小投資者的利益、多年累積的財富置若罔聞,那國家又怎放心將金融發展的重任交付香港呢。業界認為證監不加以干預金融產品發行商原因,一是秉承香港自由市場的精神,對國際巨投示好;二是為要開放市場及增加國際巨投在香港金融中心的參與;三是發行這些金融產品提供了不少的職位。但示好也不等於示弱,底線是必須由監管機構為投資者設定,證監不可本末倒置。
關於中介人的專業性、操守以及規管。中介人分兩類,一是執行買賣、一是向投資者提供建議,後者的專業性、操守、規管應為更嚴謹。
以澳洲為例,只有顧問才可向投資者建議金融產品,而在建議之先,顧問必須從頭為客人做一次理財分析,程序相當嚴謹,每次須詳細存檔,此等程序基本上已限制可建議的銷售產品,如建議槓桿投資,監管機構就管特別嚴。那有像香港這樣「離譜」,投資者完全未意識到自己的投資有相等於開了「孖展戶口」、有補倉及斬倉的風險。
至於業界專業操守,包括香港證監、中介人及金融產品發行商,香港證監須在提升業界專業操守方面多下功夫。現在證監專業操守就只停留於持牌人誠信之類的條文,但在零售金融的專業性上未有提升,監管機構、業界應與如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www.ifphk.org)等專業機構多加合作,提升整個零售金融業的專業水平,以及提升香港投資者的財務認知(financial literacy)。
「收費形式」金融顧問
業界亦可提倡或仿效外國「收費形式」(fee-based)的金融顧問,以提供一個以客為先、有獨立性及專業的顧問服務,有效保存及管理個人財富。香港現時「收費形式」的金融顧問不多,兩家是澳洲公司,另一家是美國公司。
最後的「不進則退」當然是投資者本身。香港的投資者須明白現在香港的處境跟以往不同。香港經濟面對環球競爭,香港人財富得來不易。對個人財富處理更加須要謹慎,積蓄不可糊塗地虧掉。投資者也應提升個人財務認知,至於炒賣投機,對財富累積來說,我看好處不多。(詳細分析可參考著名美國基金公司 Vanguard 創辦人 John Bogle 的Common Sense on Mutual Funds)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校友會會員
05 May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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