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打虎悍將閉門訴說 證監罰則難阻嚇大行

證監會法規部執行董事施衛民(Mark Steward)絕對可說是證監會的一大「打虎悍將」,先有成功檢控美資大行摩根士丹利前董事總經理杜軍進行內幕交易的彪炳戰績,其後又成功阻止了電盈大股東的私有化計劃。接,又在雷曼迷債案中,迫使一眾分銷銀行及證券行向客戶作出巨額回購。他的經歷絕對足以寫成電影劇本,可惜,此人十分低調,平日鮮有接受傳媒訪問,更遑論細說「打虎」經歷。不過,昨日他破例在一個閉門的研討會上,詳述了他調查雷曼迷債的心路歷程。期間,他慨言證監會的懲處罰則只能阻嚇小經紀而不能阻嚇大銀行,因對他們來說,罰金只及一名銀行家的年終獎金!

據本報記者取得的施衛民發言稿顯示,他除了在會上詳細交代今次調查十多家銀行涉嫌以誤導手法推銷雷曼迷債的經過外,還總結了一些鮮為人知的體會。首先,很多投訴人至今仍然認為,他們可以援引證監會的調查發現來向銷售銀行興訟。不過施衛民明言,「很多在外國慣常使用的戰術工具在香港都不存在,例如在澳洲,因不良銷售手法而受到損失的受害人,可以由監管機構代表提出訴訟……(但)香港現行的監管制度根本沒有相關的授權」。

接他指出,在香港, 「(證監會)可以施以的最高懲罰僅為一千萬元,另加暫停牌照及作出公開譴責」。他形容謂, 「這些懲罰的設計只是針對一個由小經紀組成的證券市場,而不是針對一個由大銀行主導的市場。」

「自從證券及期貨條例通過以來,銀行在證券市場上的生意,增長得十分可觀,而投資產品的市場更是由銀行主導的……向銀行施以的懲罰只及一名銀行家的年終獎金,情就好像把棉花糖擲向篝火。」

不過,官場耳語謂,特區政府的財金官員這陣子已忙得不亦樂乎,先有預算案派錢的手尾還未搞掂,為落實強積金半自由行安排而不可或缺的法案又正展開,根本難有心力去為證監會添牙添爪,何一旦政府推動此事,勢必惹來富可敵國的銀行家反撲,故此這肯定不會是現屆政府會做的事。

對於一眾迷債事主來說,更重要的一條是「見好即收」。施衛民指出,即使大家能證明分銷行犯錯,也只能按此向分銷行追究相關錯誤的「刑責」,但不等於可以要求分銷行全數承擔所有的金錢損失。接,他明確指出, 「辯方可以有很強的抗辯理由稱,由於雷曼的倒閉並非任何一個香港人所能左右,因此難以要求分銷雷曼迷債的人全數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他言下之意,當然是希望投資者接受現時的賠償方案。三日前,16 家雷曼迷債的分銷銀行宣布了新一輪賠償細則。當方案稍後得到所有迷債系列75%投資金額持有人的支持,近3 萬名本港雷曼迷債投資者有機會於今年6 月收回更多款項,亦即在2009 年六至七折回購計劃之上,額外取回約15%至36.5%本金,令大部分迷債投資者合共可收回多達85%至96.5%本金。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已是不幸中的大幸。

難怪有知情者慨言,金融海嘯前購入匯豐的投資者如此也不可能收回本金的85%!或許會有迷債持有人抱爭取公義的決心來跟銀行鬥下去,但筆者有理由相信這只會是極少數。網誌:blog.mingpao.com/LSZ.htm

李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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